2008年9月22日——28日笔者在贵阳位于花溪的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了贵州2008年实习律师培训。几天下来,虽环境较差,但单单就知识方面讲,还算有所收获。从今天起在此摘录一二,供大家探讨。
9月22日下午三点到达省司法厅门口,乘坐省厅的车子去花溪的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即培训地点),差点就没赶上,原因就是早上我和罗哥都还在单位忙整一些材料,中午饭都没吃,几乎是小跑着到麻江汽车站赶12点的那班车。到达活动基地后,开始履行报道手续等,又是一翻忙碌,人太多,后来得知今年贵州省的实习律师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280多人,难怪这么拥挤。大家知道,在中国,只要人多,再好的事都显得不那么美好了。就拿今天这事来说吧,实习律师,不敢说是精英,但至少也不算是孬种了吧,大家可都是经过了以残酷著称的司考了的。可到现场一看,根本感觉不到少而精的感觉,只觉得人怎么这么多,让笔者不由得有种被贬值的感觉。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在每人交纳了900元的各种费用之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没有发票),终于入住,安顿,准备明天正式上课。
9月23日上午8:30——11:30(开班仪式)
主要内容: 律师应当注意的三个“三个注意”
第一是三个维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二是三个拥护: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三是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
在开班仪式上,上至律协会长,律管领导,下至律师前辈,都一再敦敦教导我们这些初出茅庐者,千万记住以上三个“三个注意”。并指出,目前的律师执业环境并非比二十年前好多少,反而不如以前。不要盲目自信而忘乎所以。
省律协王心海会长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强调律师要始终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执业立场;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的最高价值追求之信念。
笔者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的马哲课堂。
第一个“注意”还可以,至少还知道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第三个“注意”就令人莫名惊诧了,居然把“法律至上”排到了最末的位置,而排在第二的竟然是个政治术语,“人民”,在法律上只有公民,人民该怎样定位呢?只有公民才谈得上平等之类的法律权利。而人民,难免就显得不伦不类或者至少也是过于宽泛而毫无意义。试想,你今天还是作为主人公的“人民”,说不定明天就沦为阶下囚的“敌人”了,在这种时刻,也许你最需要的就是法律的救济和保护,(不管你是真的敌人还是被冤枉)很遗憾,当前我国的法律和律师是不会保护你的权益的,够荒唐的吧。至于排在第一位的“……至上”,我就不想说什么了。
[此贴被小徐律师(实习)于2008-10-27 18:54:4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