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或占道经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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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4/17 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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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或占道经营的公告 (麻府告〔2013〕4号) 为进一步推进“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建设美丽麻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内消防通道进行规范管理,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的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二、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的消防通道上占道经营; 三、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的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从2013年4月20日起,县管理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占道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麻江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来源:麻江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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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良民 发表于 2013-4-22 10:31:23 : 多锁几次,就不敢乱停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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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挺苦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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