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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麻江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费全额核销

  • 龙荣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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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1
  • 发表于:2013/6/8 10:12:11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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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 科学施策

麻江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费全额核销



 

2010年6月12日,贵州省麻江县坝芒乡发生一起暴力伤害致死案件,受害者被一疑似精神病患者用木棒活活打死。

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麻江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如何创新管理模式,及时、有效地对易肇事肇祸精神人实行管控,减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扰民害民的行为发生,成为了县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麻江县综治委从“摸底排查、分级管控、统筹收治”等环节入手,深入调研,大胆探索,整合资源,科学谋划,于2011年8月16日出台实施了《麻江县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方案,2013年4月2日印发了《麻江县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方案补充规定,精神病人管理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摸底排查,构建基础信息数据。强化基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查阅资料,逐人走访等方式,对本辖区内的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精神病人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按照麻江县精神病人信息录入卡的规定逐项采集并录入规范化的信息系统,确保其资料和信息录入的完整和准确性。目前,麻江县已建立了县、乡的精神病患者排查制度,全县排查出的458名(含疑似病例)精神病患者资料已全部录入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对全县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

分级管控,明确重点监护责任。将县辖区内的精神病人划分成“三级”,实行分级管理。将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过暴力肇事史的精神病人列为一级精神病人,要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护人,强化监护责任,对排查出来的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要送专业的精神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的,由其监护人和相关部门强制将患者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尽最大限度避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的重大伤亡事件;将癫痫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生产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二级精神病人,其用人单位、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如发现精神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病情复发迹象,要及时向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将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其生产和生活能基本自理的列为三级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必须进行自我管理,并保证其不外出、不闹事、不闯祸。据统计,麻江县全县458名(含疑似病例)精神病患者中列为一级的有52人,二、三级的有406人。

统筹收治,全额核销救治费用。对需救治的精神病人,县属医疗机构能够进行救治的,由监护人和乡(镇)社会事务办、县合医中心送到县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治。对需要送往专门机构进行鉴定的精神病人,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鉴定经费。对送往县属医疗机构救治的精神病人,由县属医疗机构先行救治,其医疗费用由医疗合作中心按规定处理;对送往县外精神病医疗机构救治的,先由卫生部门(医疗合作中心)先予以联系并开出运送手续,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按合作医疗规定处理,民政部门负责其救治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精神病人在县新农合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医治所需的费用由县合医中心先行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医疗费用由县合医中心补偿90%,民政部门承担10%。目前,全县已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6人,县合医中心已垫付资金2.5万元。

系列文件的出台实施,实现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费用全额核销,不仅充分彰显了对精神病患者的人性关怀,也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

截止6月上旬,全县共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6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扰民害民案(事)件从2011年的15起到2012年的10起,同比下降5起,下降33%。(龙荣居)
  
  • mjzf
  • 发表于:2013/6/24 11:59:16
  • 来自:贵州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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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jiang.gov.cn/info/3578/230313.htm,并报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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