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麻江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人员变动信息报送制度》、《工资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编制的使用审批、工资的审核、人员的上下编、机构编制变更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发挥了实名制管理效能。
二是建立各部门协作互动机制。在全县范围内,以编办文件印发《关于报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将每月的人员调动、人员录用、职务(职称)变动、退休、死亡等情况形成《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表》以及携带《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清册》于当月月底交到县编办,由县编办对各单位在编人员及工资核发人数进行审核,两者人数吻合一致后,方可办理工资审批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打印。《工资审批表》未经编办部门审核盖章的,县人事、财政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审批,不得给予核拔人员工资,从而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实名制管理手工台帐,将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内容纳入台帐管理内容,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手工台帐与实名制系统人员数据吻合一致,信息准确、完整。
四是建立机构编制调控机制。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在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麻江县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之机,通过整合机构设置、动态调整编制、优化配置人员等方式,着力解决本县重点区域和重要岗位机构编制不足、人力紧缺的实际问题。今年10月,麻江县结合实际,将人口不足1万人的景阳乡整合到相邻的谷硐镇,将部分空出的编制调整到编制少,无人办事的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从管理机制上切切实实推进了麻江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是着力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11月份,麻江县编办建立了财政工资统发管理系统,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中的编制数、实有人员信息、变动人员情况与人事、财政两家的工资统发管理系统相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定期核对人员信息,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
(信息员: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