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建立“七项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为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麻江县委统战部和组织部共同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一是《麻江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共同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联系制度》。该制度共有8条,具体对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在培养、选拔、使用党外代表人士的职能职责和“两部”的联系、沟通、协商、召开碰头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麻江县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该规定共有6章24条,具体对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免职程序、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是《麻江县党外实职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该规定共有10条,具体对轮岗交流的组织实施单位、条件、对象、程序和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是《麻江县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规定》。该规定共有5章16条,具体对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的实施单位、对象、教育培训的内容、目标、经费、管理的方式、监督的方式、措施、方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是《麻江县党外代表人士年度考核办法》。该办法共有7章28条,具体对考核的依据、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对象、内容、标准、时间、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六是《麻江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联系制度》。该制度共有4条,具体对联系人、联系对象、时间、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七是《麻江县党外人士入党报告制度和谈话劝勉制度》。该制度共有4条,具体对适宜留在党外工作的主要对象、入党报告和谈话劝勉的工作方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七项机制”的建立,对于创新选拔任用党外代表人士、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县委统战部对党外代表人士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上的话语权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麻江县委统战部 吴长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