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2037
- 回复:0
- 发表于:2014/7/7 15:34:47
- 来自:贵州
- 楼主
- 倒序看帖
- 只看该作者
麻江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注册商标侵权案 近日,我局查处一起注册商标侵权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作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安达牌”机动车制动液6瓶;罚款3000元的处罚。 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贵州省清镇油脂化工厂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麻江县鄞州路庄某经营门市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安达”牌机动车制动液,涉嫌假冒贵州省清镇油脂化工厂生产的“安达”产品。立即按程序对当事人经营的6瓶(450ML/瓶)涉嫌假冒“安达”牌机动车制动液依法扣押。经“安达”商标注册人“贵州省清镇油脂化工厂”鉴定后出具的鉴定书,当事人销售的6瓶“安达”机动车制动液不是贵州省清镇油脂化工厂生产的产品。其行为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我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
|
|
|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43df06a12cdb8fcd0b249d46f72670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