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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0/11 12:57:36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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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该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顺利、深入、健康发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法律教育的监管。10月10日,杏山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在集中教育学习会上,镇司法所所长刘俊同志将《贵州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详细讲解,并强调在服刑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所将依照考核奖惩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对考核不达标人员将严格按照收监程序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一是要认真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增强认识,认真配合矫正工作;二是要摆正位置,明确身份,时时警醒,珍惜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努力改过自新;三是要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虚心接受改造,定期做好思想汇报;四是要增强自信,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用实际行动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争取早日融归社会。(易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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