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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3/30 11:09:22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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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铸廉行动”宣传工作,扩大宣传工作面,县环保局多形式开展“铸廉行动”宣传工作。一是制作宣传栏。主动公示创建目的、创建标准、方法和步聚以及州两个公告、本单位公告等。二是张贴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前悬挂“铸廉行动”宣传标语1条。三是发放“铸廉行动”公告。将本单位自行印制的铸廉行动公告,由驻服务大厅的环保窗口人员向服务对象发放,让服务对象了解行动的具体事项、举报的途径、举报奖励的数额,从而提高监督举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目前,窗口人员已发放“铸廉行动”公告40余份,并对发放对象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进行了登记,为活动的不断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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